执业药师资格认定是如何一回事?
1994年和1995年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里医药管理局分别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组成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小组,根据肯定的程序,对符合肯定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中重点职位的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员,不经考试直接给予了资格认定,并发给资格证书。其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1994年3月15日以前担任药品、中药品生产或经营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员;
(3)获得省(部)及医药科技成就奖,或在省(部)及刊物上发表过有代表性的医药专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论文两篇,或有医药行业的要紧专著;
(4)连续直接从事医药生产、经营或药学职位工作五年以上,累计十年以上;
(5)经省级医药管理部门对有关药事管理及法规方面常识考核合格。下一步国家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按上述条件对药品用单位的职员进行资格认定。



